关于开展消防安全“能力强化年”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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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消防安全“能力强化年”活动的通知》(鲁安发〔2018〕6号)要求,现就我校消防安全“能力强化年”活动的开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师生安全为宗旨,以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为抓手,以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落实责任,认真履职,不断提升消防工作“四个能力”,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学校公共财物安全,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强化依法履责能力
  1.依法明责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职责和目标要求,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构建“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链条。
  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学校各级领导承担分管范围内消防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等责任。
  2.认真履责
  各级各类消防安全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国家消防法规和《山东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山科大综字〔2015〕46号文)规定的工作职责,按照消防规范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能力水平。
  3.严肃问责
  保卫处负责对全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协调和督查,通报火灾隐患,下达整改通知,查处违法行为。学校将进行消防工作考核,依规问责失职渎职人员,依法追究发生责任火灾部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将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强化源头管控能力
  4.加强建筑工程消防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和较大规模的装饰装修工程须依法申办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竣工消防验收(备案)及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组织开展已竣工建筑物的消防验收工作;彻底清理违规彩钢板房等违规建筑。校内建筑的消防审核、验收等相关材料须报保卫处消防科备案。
  5.加强燃气源头管控
  全面排查实验室、餐饮经营等场所的瓶装可燃气体,依法处置非法气瓶及违规使用行为;使用管道燃气场所须装配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等防火防爆设施,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6.加强易燃易爆危化品管理
  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单位要建好台账,加强管控,严防火灾发生。
  7.加强电动车充电管理
  严格管控公共场所电源插座,杜绝电动车违规充电现象。
  8.严格动火作业审批程序
  动火作业须填报《山东科技大学动火审批表》(见保卫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强化火险防范和处置能力
  9.加强火灾风险预警
  在春节、清明等关键时间节点发布火险警示提示;季节变化和重大活动期间做好重点防范;及时吸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10.强化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通过举办专题报告会、培训会、主题活动等形式,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逐步推进消防知识“进军训、进课程、进教材”;组织参加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专兼职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和火灾预防能力。
  11.强化火险处置能力
  制定完善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全面提升火灾处置能力。学校每年至少组织2次综合性灭火与应急疏散演练;部门(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每年至少组织2次针对性灭火与应急疏散演练;学校志愿消防队定期进行训练,按公安消防机构要求参加应急演练和周边火灾扑救,加强历练,积累经验,提升实战能力。
  (四)强化基础保障能力
  12.加强消防队伍保障
  稳定专兼职职工消防队伍,提升消防工作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物业保安队伍作用,大力发展学生志愿者队伍,提升火灾群防群治能力;消防重点单位(部位)应组建志愿消防队并定期组织训练。
  13.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
  责任部门(单位)应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及时配备、维护、维修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等消防设施,确保正常可用;加强消防控制室管理标准化建设,按消防规范要求配齐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人员;与具有资质的消防机构签订维保合同,对设有消防控制室楼宇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保卫处要加强督查,及时制止破坏或私自使用室内外消防设施等不法行为;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
  (五)强化火患查改能力
  14.定期进行自查
  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频次、内容和要求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消防重点单位(部位)须进行每日巡查。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须立即整改。
  15.积极配合检查
  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的安全检查;按期完成公安消防机构下达的限期整改任务。隐患整改过程中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16.开展专业检测评估
  按照消防法规要求,聘用专业机构每年进行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及时整改检测评估发现的问题。
  17.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
  参照《消防安全档案模板》和《消防安全检查表》(见保卫处网站常用下载栏),建立检查整改台账,健全消防安全档案。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活动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要亲自部署检查督促,提供人员物资保障,推动活动开展。
  (二)注重活动实效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地开展活动,切忌以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部门(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规范工作,总结经验,探讨规律,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请各部门(单位)将活动总结(包括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对学校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纸质版于2018年12月27日前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盖章后报保卫处消防科,电子版由办公系统发至陈浩老师邮箱,联系电话86057119。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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