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大学迎接建国 70 周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发布时间: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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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学校(校车)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迎接建国 70 周年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系统迎接建国70周年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师生安全为宗旨,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为目标,严明责任,严防风险,严治隐患,除盲区、堵漏洞、抓重点、补弱项,全力做好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贯彻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为建设“工科主导、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和氛围,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

二、时间安排

(一)6月中旬,学校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

(二)6月至8月,结合开展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部门(单位)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三)8月底前,学校组织检查督查。

(四)9-10月,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检查。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查改

重点对学生公寓(含博士生公寓)、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会议室、报告厅、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幼儿园、配电室、建筑施工现场、水电暖设施等场所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不留缝隙、不留盲区、不留空白,不放过任何“小毛病”“小漏洞”。

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条逐项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落实措施,及时整改,对账清零。对未清零的隐患问题,要每天调度,直到问题解决。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采取特别措施控住稳住。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保卫处。

(二)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理

以治安、消防、实验室(含危化品)、饮食与卫生防疫、特种设备、校车、校舍及建筑施工等安全领域为重点,全面查改问题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1.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保卫处要全面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严格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加强校园交通管理,主动协调对接公安部门,排查校园周边危险人员,严防涉校涉生治安事件发生。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电源、气源、火源、水源管理,严格动火作业审批,清理可燃堆积物,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可用;清理消防车通道和建筑物内应急疏散通道,确保应急救援畅通无阻。

3.加强实验室(含危化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责任制,对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化学品落实防火、防爆、防泄露等措施,强化采购、存储、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各个环节特别是末端管控。

4.强化饮食与卫生防疫安全。后勤管理处要积极对接食药监等部门,加强食材监管,规范食品留样,确保饮食安全;校医院要加强宣传、严密布控,防止传染病发生。

5.规范特种设备管理。有关部门要把好管理、使用、维护关,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提升管理制度化、工作规范化水平。

6.强化接送学生的租赁车辆管理。工会要与租赁车辆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对租赁车辆公司负责人、车辆驾驶人、随车管理人员、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保障行车安全;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实习用车的安全管理。

7.加强校舍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管理、使用部门(单位)要加大校舍安全隐患查改力度。基建处、资产处等部门要加强对新建改建工程、装饰装修等工程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做好重点人群管控

国际交流处和有关部门(学院)要加强对留学生、外教和学生社团等群体活动的安全指导和管理,严防意外事故(事件)发生;学生处和各学院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主动开展疏导工作;部门(单位)要全面摸排有心理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的重点人物,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工作主动权,避免过激行为发生。

(四)做好重点时段安全工作

强化重要节点和特殊时段的安全管控。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大型活动报备制度,做好师生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宣传部和网络与信息中心要严密关注网络信息,做好舆情管控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将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继续推进安全知识进课堂工作;通过举办专题报告会、培训会、主题活动等形式,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提升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正面教育,引导师生正确看待中美贸易摩擦,理性表达爱国热情,严防群体事件发生;暑假前对师生进行防溺水、防食物中毒等教育,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六)加强安全应急管理

学校11个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工作小组要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全面锻炼和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及时应对、高效处置。

(七)健全安全档案

部门(单位)要将安全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资金投入、隐患问题查改、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安全工作情况应如实记入安全档案,保证安全工作可延续、可追溯。

(八)及时报送信息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材料。部门(单位)每月19日前报送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问题,重大安全问题随时报送;8月底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王春暖,电话8605768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安全无小事,生命大于天。全校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级领导要强化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把安全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抓紧抓好。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承担安全工作全面领导责任,其他领导在分管范围内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单位)承担各自辖区的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部门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责任;学校教职员工履行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职责,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三)加强督查,严肃问责

学校安委会组织全校安全检查督查,部门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检查督查,部门(单位)负责所辖区域范围内的检查督查。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向责任部门(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实行闭环管理,督促整改。学校将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已制定完成。对于安全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酿成事故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管理委员会

       201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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