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师生范围内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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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区、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强化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见附件1)精神,决定在全校师生范围内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在校师生。

二、培训方式

(一)电脑端。

在校师生登录山东省“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aq.sdsafeschool.gov.cn/),点击菜单“安全教育培训”,选择具体科目即可进入该科目的学习。

教职员工登录账户名:人事处分配的六位工号(例991111),登录密码由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化联络员统一发送。

学生登录账户名和登录密码由各院(系、部)管理员按照《院系管理员系统操作使用说明》(见附件2)导出,分配给各班级学生。各院(系、部)管理员(见附件3)由各院(系、部)安全管理人担任,学校统一分配管理员系统管理权限。

(二)手机端。

在校师生关注微信公众号“齐鲁安全学习”(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学校负责人、教师点击底部菜单栏 “安全管理”—“系统登录入口”—“安全教育培训”选择课程进行学习。(账号、密码同电脑端)

学生点击底部菜单栏“安全学习”,按照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后,选择课程学习。

三、阶段步骤

本次线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自202111月上旬开始,至2022125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11月上旬至1125日)。主要开展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心理健康、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等四个主题的线上教育培训课程40节,安全教育培训第一阶段课程安排表见附件4

(二)第二阶段(1126日至1225日)。主要开展生命教育、心理健康、防欺凌、意外伤害、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六个主题的线上教育培训课程40节,线上教育培训课程数量达到80节。

(三)第三阶段(1226日至2022125日)。主要开展消防安全、心理健康、防欺凌、居家安全、活动安全、金融诈骗、家校共育等七个主题的线上教育培训课程40节,线上教育培训课程总数达到120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区、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教育培训在防范化解学校各类安全隐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重点工作。各单位(部门)负责在校教职工的学习监督管理,学生工作处负责在校本科生的学习监督管理,研究生院负责在校研究生的学习监督管理,国际交流学院负责留学生的学习监督管理。各单位(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切实将安全教育培训通知到每一名师生。

(二)严格培训时间。高校学生线上安全教育培训要保证每学期8-10学时。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每年参加线上教育培训不少于24学时。高校安全部门负责人,每年参加线上教育培训不少于40学时;学校专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每年参加线上教育培训不少于32学时。

(三)务求工作实效。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安全管理处实时督导、汇总、通报各单位(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参与人数、学习时长、参与率、合格率等数据,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部门)年度安全工作绩效考核,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四)明确责任担当。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模范学,督导学;师生员工要履行自己的责任,认真学,达到学习的要求。不达标者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执纪问责。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请各院(系、部)管理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微信工作群“安全教育培训系统工作群”。

联系人:

安全管理处  陈浩,电话:80681060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附件2:《院系管理员系统操作使用说明》

附件3:院系管理员名单(各学院安全管理人)

附件4:安全教育培训第一阶段课程安排表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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