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督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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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不断推进消防工作四个能力建设,全力建设平安校园,201811月,保卫处将对全校所有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有:
  1.《山东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见保卫处网站<消防管理>栏目<学校规章>子栏目)执行情况,主要检查部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见保卫处网站<消防管理>栏目<公告通知>子栏目531日公告附件2《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履行情况,包括制度建设、逐级防火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火灾隐患检查与整改、消防设施设备配置与维护、消防安全档案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等,
  2.消防安全“能力强化年”活动开展情况(活动通知请见保卫处网站<消防管理>栏目<公告通知>子栏目422日公告);
  3.《山东科技大学“2018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见山科大综字〔201818号文)中有关消防工作的落实情况。
  请部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见保卫处网站<消防管理>栏目<消防法规>子栏目)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并于20181116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由安全责任人签字盖章后报保卫处消防科(南门东201,联系人陈浩,电话86057119):
  1)按规定应向保卫处消防科报备但尚未报备的材料(包括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和安全事故应急措施校内新建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或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
  2)部门(单位)所属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单;
  3)部门(单位)与所属各级各岗位责任人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可报复印件,原件自行留存备查)。


  保卫处
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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