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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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迎接学生返校,保障新学期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一)部门(单位)自查

即日起至514号,部门(单位)在各自辖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即查即改发现的问题隐患,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建立风险隐患台账(见附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

(二)学校督查

514日至15日,学校组织督查。

1.部门督查。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职能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全校安全工作的监管责任,履行督查等职责。

安全管理处负责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治安安全督查;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实验室安全督查;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安全督查;国际交流合作处和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外教和留学生安全督查;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督查;后勤管理处负责食品和卫生防疫安全督查;基建处(水电暖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筑施工和水电安全督查;基建处和后勤管理处负责校舍安全督查。

2.安委会督查。校领导带队,有关职能部门参加,深入部门(单位),现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对重大问题和全校共性问题研究部署解决方案。

二、检查内容

(一)全面开展各领域安全隐患检查整治

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食品和卫生防疫安全、实验室安全(含危化品、特种设备等)、学生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校舍安全、水电暖安全、校园治安安全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问题隐患,严控校园安全风险。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制度规范建设、逐级责任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风险管控与隐患查改、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安全设施配置与维护、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安全档案建立完善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特殊时期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带领师生员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好安全职责。

(二)抓细抓实,不留漏洞

本次安全隐患检查整治,是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学生返校学习的安全安保障。各岗位人员必须抓细抓实,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坚决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及时沟通,提高效率

检查整治过程中,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从快解决安全问题,需要学校协调整改的,及时报安全管理处。

请部门(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连同风险隐患台账,于514日前报安全管理处消防科陈浩办公邮箱。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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