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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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近期,省内外相继发生多起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惨痛。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物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驻地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火灾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部门(单位)承担辖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要依据《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落实所辖各级组织、各岗位人员和各功能区域消防安全责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

各部门(单位)要与责任区域内的经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其安全主体责任。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承担全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基建处(水电暖管理办公室)承担全校电气防火监管责任,安全管理处对学校消防工作进行全面监管。

二、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查改

部门(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2021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频次和要求,坚持部门(单位)每月检查和重点部位每日巡查制度,对检查、巡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即完成整改,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要建立隐患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对整改期间的安全负责。

安全管理处组织每日防火巡查、每月消防设施维保和每年的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学校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全面检查。

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学校、上级主管部门、驻地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

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规定,学校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由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向责任部门(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实行闭环管理。

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宣传展板、宣传条幅等,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宣讲、消防技能培训和灭火与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和火灾防控能力。

四、强化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一要强化配电室和用电安全管理。基建处(水电暖管理办公室)牵头,落实配电室和电气线路等设施的安全管理;二要加强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学生工作处、资产管理处、科技产业管理处和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要加强责任区内的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杜绝“三合一”场所;三要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要加强监管,各学院和科研院所要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程,规范管理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废弃物,严禁在实验室做饭、给电动车充电;四要加强住宿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和国际交流学院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明火等现象;后勤管理处要规范人才公寓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五要加强消防控制室管理,按国家规范要求配备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有人持证上岗;六要加强笔架山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处安排专人进行每日巡查,部门(单位)要教育师生员工和家属严格遵守政府法规和学校规定。

五、严肃消防工作奖惩

学校严厉查处违反《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对有火灾隐患发现不了、发现隐患不及时整治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予以严肃处理;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倒查各环节各责任人责任并进行处理。学校实行消防工作量化考核,并计入年度绩效。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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