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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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师生员工:

20209月,学校为落实《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的要求,积极与交警部门联系沟通,交警部门到校为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统一免费挂牌服务。

近来,未悬挂车牌的电动自行车在校内逐渐增多,其中部分电动自行车的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极大安全隐患!为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决定自202146日起,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专项整治,学校校园区域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区域禁止未悬挂车牌的电动自行车进入、行驶或停放。安全管处将对车辆进行统一清理,发现未挂牌车辆一律扣留并按照国家规定移交交警部门处理。

为方便师生员工完善挂牌相关手续,交警部门在安全管理处的邀请下,定于41日、2日(周四、周五)9:00-17:00(中午不休息)再次到校进行免费挂牌服务,挂牌地址为学校北门尤洛卡广场,请未办理挂牌手续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按时前往办理!

逾期未办理手续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请自行前往黄岛区云台山路97号(青岛市交警支队黄岛大队二中队)办理挂牌手续。

提示:办理挂牌手续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旧标车和申请临时号牌的,若合格证或发票丢失的,可在办理时填写《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提交身份证明,并核验车辆或照片后,即可办理。新标车若没有合格证或发票,可前往购买车辆的商家,补办合格证和发票。

请周知。

 

安全管理处

20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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