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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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全省学校安全整治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山东省学校安全2022年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学校将深入开展校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全省学校安全整治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山东省学校安全2022年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着力解决易发多发安全问题,严密防控涉校涉生安全事件,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工作专班,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宣传部、统战部、党委办公室、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安全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科技产业管理处等部门和校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专班办公室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22年4月下旬开始,为期三个月。
四、工作分工
(一)部门(单位)负责各自辖区自查整治。各部门(单位)对辖区进行全面排查,即查即改问题隐患,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确保整改期间安全。排查整治的项目见附表。
(二)有关部门对监管领域进行督查。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办法(实行)》的规定,14个监管部门牵头,对各自监管的安全领域进行督查,协调督促问题整改,汇总本领域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学校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学校专班进行全面督查。校领导牵头,组织专班开展全校督查,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五、重点领域
以防汛(牵头部门:基建处)、学生防溺水(牵头部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食品卫生(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校园安全(牵头部门:安全管理处)、实验室(牵头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校车交通(工会牵头协调山海花园业主委员会)、学生心理健康(牵头部门:学生工作部)、校园欺凌(牵头部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园及周边治理(牵头部门:安全管理处)、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意识形态(牵头部门:宣传部、统战部)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各安全领域的问题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分工,细化措施,组织全体师生开展辖区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无漏项、无死角。
(二)明确责任。部门(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安全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相关领域监管责任,工作专班要做好全校统筹调度工作,聚焦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督促工作开展。
(三)力求实效。各部门(单位)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意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频次、内容和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查改的基础上,全力做好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应查尽查、应改即改、应报必报,力求取得实效。本项工作将纳入年度安全工作绩效考核。
(四)及时沟通。自即日起,每周四和每月24日下班前,各领域牵头部门将本周(月)排查整治情况报学校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安全管理处陈浩,电话80681060),专班汇总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特殊情况请各部门(单位)随时报送。
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可按照驻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结合校区实际,自行制定实施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山东科技大学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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