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和先进评比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12-05
- 浏览:
- 作者:
各部门、各单位:
依据《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学校实行安全工作量化考核并计入年度绩效、定期表彰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单位)和个人。现就2023年度考核和先进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
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在部门(单位)自评、各领域监管部门评分、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验的基础上,计算各部门(单位)最终得分,经公示后,作为年度考核成绩。
二、先进部门(单位)和个人评比
考核成绩列前30%的部门(单位)为学校本年度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单位)。
每个部门(单位)推荐1名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为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先进部门(单位)和个人经公示后,由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确认批准。
三、时间安排
(一)部门(单位)自评
12月16日前,部门(单位)计算自评得分(各项考核指标统计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16日),准备支撑材料备查,自评得分表经安全责任人签字盖章后与电子版一并报安全管理处,联系人:陈浩。
(二)监管部门评分
12月16日前各安全领域监管部门将各部门(单位)违章扣分情况报安全管理处。
(三)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验
12月17日-12月26日,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员部门采取查看文档、现场查验等形式对各部门(单位)得分进行核验,计算最后得分。
(四)公示
12月27日-12月29日,部门(单位)考核得分、先进部门(单位)和个人公示。
(五)报批
公示结束后,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考核评比结果报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
泰安、济南校区自行组织开展该项工作,考核评比结果报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
附: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计分表)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