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级学生落户及居住登记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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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为做好2025级学生落户及居住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户
1.落户范围
2025级全日制学生可自愿选择迁入学校集体户。
2.提交材料及时间
(1)山东省外户口: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
(2)山东省内户口: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本内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或集体户口个人单页原件;户口已迁入学校且继续读研的学生,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填写《学生落户登记表》。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16日前将以上落户材料送至安全管理处户政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dagc@sdust.edu.cn。
二、居住登记
1.登记范围
户口不迁入学校的2025级全日制学生须做居住登记,填写《居住登记统计表》,户口在青岛(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即墨、黄岛区)的学生不需登记。
2.提交材料及时间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16日前将《居住登记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dagc@sdust.edu.cn。
三、联系方式:
安管处户政科:86057568,地点:南大门东二楼202。
辛安派出所户籍:66581638,辛安派出所居住办:66581658,地点:黄河西路56号。
附件1:学生落户登记表
附件2:居住登记统计表
安全管理处
2025年9月9日
- 附件【附件1:学生落户登记表.xlsx】
- 附件【附件2:居住登记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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