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靠落户
- 发布时间:2022-04-08
- 浏览:
- 作者:
夫妻投靠
条件:不受婚龄、年龄限制。
需准备材料:
1、双方到场写申请并拍照(被投靠方与投靠方都需写申请)。
2、户口本或集体户个人页及首页复印件(户口本需无改动、无手写痕迹、公章需复印清晰、户口本地址需为当地派出所更新的最新地址,与人口系统内地址一致,否则需重新开具)
3、再婚者投靠: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判决书、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提供原配偶死亡注销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需注明原系夫妻关系)。
婚姻存续期满两年。
4、结婚证原件
5、双方身份证
6、被投靠方户口本或集体户个人页
7、以家庭为单位出具无房证明或房产证
8、落入学校集体户需安管处户政科证明信
父母投靠
所需材料:
条件:不受年龄限制,可投靠家庭户
1、子女、父母到场写申请并拍照。
2、父母户口本(户口本需无改动、无手写痕迹、公章需复印清晰、户口本地址需为当地派出所更新的最新地址,与人口系统内地址一致,否则需重新开具)
3、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1)户口本中体现
(2)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并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关系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
(4)父母或在青子女工作单位盖章的记录家庭关系内容的人事档案复印件。
4、房产证
5、父母的结婚证
6、父母及子女的身份证
7、被投靠人的户口本
8、落入学校集体户需安管处户政科证明信
子女投靠父母
条件:(青岛市无房)
1、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
2、成年子女(不受婚姻限制,只可投靠家庭户,可全家随迁)
3、隔辈不办理投靠
4、户口迁入院校集体户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含研究生、博士生)、出国(境)人员以及服刑人员,不允许投靠。
5、违规在外地落户的子女。
材料:
1、父母和已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上)均需到场写申请拍照。
2、子女户口本或集体户个人页及首页复印件(户口本需无改动、无手写痕迹、公章需复印清晰、户口本地址需为当地派出所更新的最新地址,与人口系统内地址一致,否则需重新开具).
3、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具其一即可)
(1)出生医学证明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可在户籍证明中体现)。
4、父母离婚投靠在青一方父或母的;需提供父母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含有抚养权内容的离婚判决书、裁决书(一审判决离婚的还需提供法院的生效证明)。
5、父母结婚证
6、父母集体户口个人页或户口本
7、父母及子女身份证
8、十六周岁以上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照片
9、以家庭为单位出具无房证明或房产证
10、落入学校集体户需安管处户政科证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