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届毕业生户口迁出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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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出凭证
凡户口迁入我校的2020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时须迁出户口。
1、户口迁往山东本省的,发放《集体户口单页》及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迁往山东省外的,发放《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即是本人户口,毕业生务必妥善保管,离校后尽快办理落户手续。
2、户口迁往地址为:XX省XX市XX区XX单位名称或XX省XX市XX区XX门牌号。
3、户口已迁入我校且考取我校研究生的,不发放任何凭证,待新生报到时上报落户名单即可。
二、注意事项
1、户口一经迁出,地址将不予更改。《户口迁移证》地址须与《报到证》地址一致方可落户,如不一致,请务必征得迁往地派出所同意方可填写。
2、暂缓就业、本校升研的毕业生在表内备注(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可以继续保留2年,落实工作单位后,本人凭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自行到辛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于6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毕业生户口迁出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邮箱sdkdbwc@126.com。
2、户口迁出凭证以学院为单位发放。
3、户口迁出政策性强,关系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毕业生户口按时迁出、顺利落户。
咨询电话:安全管理处户政科 86057568 南大门东二楼
安全管理处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