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秋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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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为保障新学期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秋季“学校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排查整治安全领域

以消防、交通、食品和卫生防疫、实验室(含危化品、特种设备等)、校园欺凌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网络与信息、校舍、水电暖、校园治安等各领域安全问题隐患,建立风险隐患台账,落实检查整治责任,严控校园安全风险。

(二)排查整治主要内容

安全制度规范建设、逐级责任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风险管控与隐患查改、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安全设施配置与维护、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安全档案建立完善等。

二、检查形式

(一)部门(单位)自查

即日起至922日,部门(单位)结合月度安全检查,在各自辖区开展隐患排查,即查即改发现的问题隐患,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填写《安全风险隐患台账》(见附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

(二)部门督查

922日至23日,职能部门开展督查。

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职责范围内全校安全工作的督查工作。

安全管理处负责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治安安全督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实验室安全督查;学生工作处负责本科生学生安全督查,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安全督查;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国际交流生安全督查,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涉外人员和涉外事务安全督查;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后勤管理处负责食品和卫生防疫安全督查;基建处(水电暖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筑施工和水电安全督查;基建处和后勤管理处负责校舍安全督查。

(三)安委会督查

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采用“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地开展联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对重大问题和全校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辖区安全责任,督促所辖各级组织和各岗位人员切实履行好安全职责。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各级各类安全责任人要全面排查整治所辖区域和所涉及的所有领域的安全隐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要严格安全风险管控,坚决杜绝责任事故。

(三)及时沟通,提高效率

检查整治过程中,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从快解决安全问题,需要学校协调的,及时报安委会办公室。

(四)严格考核,确保实效

本次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台账》请于923日发安全管理处消防科陈浩办公邮箱。

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责任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坚持每月安全检查制度。自10月起,各部门(单位)每月3日前报上月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台账》,由安委会办公室汇总,通过山东省学校安全管理系统上报省教育厅。

以上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漏报、瞒报,将视情况给予约谈或通报,问题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将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量化考核指标体系着重日常工作的全面考核,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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