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工作先优评比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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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依据《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学校实行安全工作量化考核并纳入年度绩效,定期表彰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单位)和个人。经研究,自即日起开展2021年度校园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单位)和优秀工作者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基准

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在部门(单位)自评、各领域监管部门评分、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验的基础上,取得各部门(单位)最终考核得分,经公示后,作为评比基准并计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

二、评比办法

考核分列前30%的部门(单位)为学校本年度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单位)。

学校安全优秀工作者由部门(单位)评选推荐产生,各部门(单位)评选推荐1名。

先进部门(单位)和优秀工作者名单经公示后,由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确认。

三、评比流程

(一)部门(单位)自评

1215日前,部门(单位)开展自评并评选推荐优秀个人,计算自评得分并准备支撑材料备查,自评表和推荐人选名单经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南门东201,电子版发送至skdagc@sdust.edu.cn。联系人:陈浩,联系电话:80681060

(二)监管部门评分

1216日前,各安全领域监管部门将监管领域的评分情况经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盖章后报安全管理处消防科陈浩。

(三)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验

1216-1226日,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员部门采取查看文档、现场查验等形式对各部门(单位)得分进行核验,计算最后得分。

(四)公示

1227-1229日,部门(单位)考核得分、先进部门(单位)和个人公示。

(五)报批

公示结束后,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考核评比结果报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

(六)表彰

学校适时召开专题会议,表彰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单位)和优秀工作者。


附件:《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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