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巩固创建成果,规范交通秩序”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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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集中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维护和谐、文明、美丽、安全的校园环境,营造“文明创建人人参与,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文明校园创建氛围,决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在全校范围开展“巩固创建成果、规范交通秩序”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遵守《山东科技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二、机动车辆严格按照交通标识、标线行驶,不超速、不鸣笛、不逆行并行、不违法使用远光灯;在规定停车位内按照箭头指示方向顺向停车,不乱停乱放。
三、非机动车辆应在非机动车道内限速行驶,严禁载人行驶;在规定的停放区域内整齐停放,严禁停放于道路上影响正常交通,停车即上锁;主动办理车辆信息登记手续并在规定位置安装非机动车二维码标牌。
四、行人应在人行道上规范通行,不并排行走、不追逐打闹;通过校门、路口或横穿道路时,走人行横道。
五、对于违反规定的车辆和人员,将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理。
创建文明校园是学校发展历史上的重大项目,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同时也是一项艰巨而繁杂的工作。巩固文明校园创建成果需要我们所有人再接再厉、共同努力、长期坚持,希望广大师生员工从我做起,树立自身良好形象,做遵章守纪模范,做一名文明校园的建设者和维护者。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安全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 工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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