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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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及时发现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学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
在校师生员工均可举报校园内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532-86057110
举报邮箱:skdagc@sdust.edu.cn
日常受理地点:南门东201
三、举报奖励
按照“应奖尽奖”原则,对符合奖励情形的举报人,严格按照《奖励办法》规定进行奖励,保障好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奖励办法》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综合运用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新媒体等各类媒介,引导师生尤其是一线教职工,熟知《奖励办法》核心内容。
2.严格保密规定。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实名举报,以备核查过程中了解举报线索、反馈结果和发放奖励。学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以任何形式泄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
3.狠抓隐患整改。对于受理的举报线索,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认真核实、跟进整改、跟踪督办、严厉查处,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第一时间化解风险、消除隐患。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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