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学生落户及居住登记申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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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为做好2023级新生落户及居住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户

1.落户范围

2023级全日制学生可自愿选择迁入学校集体户。

2.提交材料及时间

1)山东省外户口: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

2)山东省内户口(含户口已迁入我校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本内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或集体户口个人单页原件。

注:户口已迁入我校的新生,系毕业时未将户口迁出我校,且继续攻读研究生的2023级新生。

3)《学生落户登记表》。

9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落户材料送至安全管理处户政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dagc@sdust.edu.cn

二、居住登记申报

1.申报范围

户口不迁入学校的2023级全日制学生须做登记申报,填写《居住登记统计表》(户口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即墨、黄岛区的学生不需申报)。

2、提交材料及时间

请以学院为单位918日前将《居住登记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dagc@sdust.edu.cn

.联系方式:

安管处户政科:86057568,地点:南大门东二楼202

辛安派出所户籍:66581638,辛安派出所居住办:66581658

地点:黄河西路56号。

 

 

 

安全管理处

20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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