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学生落户及居住登记申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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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为做好2023级新生落户及居住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户
1.落户范围
2023级全日制学生可自愿选择迁入学校集体户。
2.提交材料及时间
(1)山东省外户口: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
(2)山东省内户口(含户口已迁入我校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本内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或集体户口个人单页原件。
注:户口已迁入我校的新生,系毕业时未将户口迁出我校,且继续攻读研究生的2023级新生。
(3)《学生落户登记表》。
于9月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落户材料送至安全管理处户政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dagc@sdust.edu.cn。
二、居住登记申报
1.申报范围
户口不迁入学校的2023级全日制学生须做登记申报,填写《居住登记统计表》(户口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即墨、黄岛区的学生不需申报)。
2、提交材料及时间
请以学院为单位9月18日前将《居住登记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dagc@sdust.edu.cn。
三.联系方式:
安管处户政科:86057568,地点:南大门东二楼202。
辛安派出所户籍:66581638,辛安派出所居住办:66581658
地点:黄河西路56号。
安全管理处
2023年9月5日
- 附件【附件1:学生落户登记表.xlsx】
- 附件【附件2:居住登记统计表.xlsx】
- 附件【附件3:居住登记学院详址填写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