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前后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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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件)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现将有关暑假前后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拧紧学校安全责任链条
各部门(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拧紧学校安全责任链条。要切实增强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精准施策、靶向治理,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能力
暑假前和下学期开学前,各部门(单位)要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专题安全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学习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校安全规章和安全知识常识,掌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法,不断提升师生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开展隐患查改,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所辖区域的安全主体责任,在暑假前和下学期开学前,全面开展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行一次过筛子式的安全诊断检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将在放假和开学前进行安全督导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实行闭环管理。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安全重点领域治理
以实验室、图书馆、教学场所、学生公寓、教师公寓、餐厅、经营场所、笔架山、建筑工地等区域为重点,做好消防、交通、治安、食品、环境卫生、危险化学品、网络信息、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水电暖、涉外人员与事务等重点领域的安全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山科大党发〔2020〕4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相关领域的安全监管责任,做好指导、教育、督查等工作。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要督促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提醒学生注意防火、防盗、防汛、防诈骗、防霉变、防中毒、防溺水、防中暑、防交通及其他意外事故,有效维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保卫部(安全管理处)要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和周边安全管控,维护师生和学校安全,重点做好消防、交通和治安安全管控,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国际交流合作处和国际交流学院要关心关爱来华外教和留学生,做好外教和留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涉外事务安全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要督促各实验室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危险性设备的管理,确保假期留校师生实验安全。
基建处(水电暖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夏季用电安全管理,重点做好用电、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确保用水用电和生产安全。
后勤管理处要重点做好饮食和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件)发生。
五、加强应急值守,提升学校应急处突能力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安全事件信息;各专项应急工作小组要完善各类突发事故(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对各类突发事件迅速响应、抓早抓小;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有重点地做好突发安全事故(件)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故(件),立即启动预案,科学应对,有效处置,及时报告。
请各部门(单位)于8月27日前将暑假期间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材料发送至安全管理处邮箱skdagc@sdust.edu.cn。联系人:陈浩;联系电话:80681060。
泰安、济南校区根据驻地政府要求和各自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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