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教职工机动车登记流程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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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更好的贯彻学校信息化建设相关要求,更好的服务我校教职工,让数据多跑路、让老师少跑路,即日起正式启用教职工机动车登记流程,原有纸质审核方式作为补充可继续使用。

一、申请要求

1.申请人员需为我校在职、在编的教职工。

2.所申请机动车需为教职工本人或配偶名下车辆。

3.该机动车登记流程须由本单位正职领导审批。

二、操作流程

1.电脑端请登录山东科技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网址为https://ehall.sdust.edu.cn/,在办公事项-安全管理处分页下点击教职工机动车登记表链接,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报本单位相关领导审批。

2.手机端请打开企业微信APP,依次点击工作台-网上办事大厅-教职工机动车登记表,进入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报本单位相关领导审批。

 3.车辆申请通过审批后,申请人将收到车辆开通短信,即可通行校内除家属区南门的全部车辆道闸,家属区南门权限开通请按照工会相关要求办理。

三、注意事项

1.按照202123日发布的《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校园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教职工父母、子女等名下车辆不在免费范围之列。

2.对符合免费开通条件的申请,安全管理处在审核相关材料后将开通长期权限;非教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车辆等不符合免费开通条件的申请,可开通三个月用于办理过户手续,到期后请勿重复提交。

3.如有特殊情况不适用于此流程的,请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线下审批、审核。


山东科技大学保卫部(安全管理处)

2024年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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