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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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山东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学校将对全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梳理和更新,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范围

依据《山东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以下部位(场所)属于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1.学生公寓、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超市、宾馆、酒店、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2.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驻校邮政、通信、金融等场所;

3.学校保密工作要害部门及核心区域;

4.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

5.包含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的场所;

6.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场所;

7.计算机房(网吧)、电化教学中心、监控中心、消防控制室、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场所;

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建筑;

9.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场所。

二、报备时间

2026512日—520

三、工作流程

(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梳理

各部门(单位)依据《山东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所辖区域开展全面排查,梳理统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信息。

(二)单位信息审核与填报

各部门(单位)组织人员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信息进行现场核查,完成对所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内容填报工作。

(三)学校审定并公布结果

安全管理处将联合相关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预审并提交学校消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及时公布全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重视本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更新工作,将其作为筑牢安全防线、防范火灾风险的重要抓手。要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学习消防安全法规,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压实安全责任,实现全面覆盖。本次更新工作应遵循“全覆盖、无死角、应报尽报”的原则,全面梳理排查本单位所有涉及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风险点位。学校将以本次审定结果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各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巡查检查,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三)严格信息报送,规范流程管理。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应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校内经营场所、施工场地等由其监管部门负责申报审核。各部门(单位)须按要求规范整理相关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无错报、漏报情况。后续如发生人员变动,新任接替人员自动接续承担相应安全责任,并于变更之日起3日内完成重新报备。

相关纸质版材料送至南门东202室,电子版发安全管理处邮箱:skdagc@sdust.edu.cn。联系人:吴志杰,电话:86057119

 附件: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责任人报备表

 

安全管理处

202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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