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届毕业生户口迁出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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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做好2026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出凭证
户口已迁入我校的2026届毕业生,须于毕业离校前完成户口迁出手续办理。
1.户口迁往山东省内的,发放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集体户口单页原件;户口迁往山东省外的,发放《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即为本人户口,毕业生务必妥善保管,离校后30日内办理落户手续。
2.户口迁往地址须规范填写为:XX省XX市XX区XX单位名称(学校名称)或XX省XX市XX区XX门牌号。
二、注意事项
1.户口迁往地为就业单位、读研学校、生源地。需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若拟迁往地址与入学迁入时生源地不符,请先与拟迁往地派出所确认同意落户后再填报相关信息,并在登记表内备注“迁入地已同意落户”,否则将导致无法落户。
2.因考研、参加西部计划志愿者、延长学业等特殊原因暂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须填写《毕业生户口缓迁登记表》。
3.户口已迁入我校且继续在本校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不纳入本次户口迁出统计范围,此次不发放任何户籍材料,待2027级新生入学落户时,提交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即可。
三、提交时间
请学院统一组织,于6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毕业生户口迁出统计表》及《毕业生户口缓迁登记表》(详见附件)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dagc@sdust.edu.cn。
联系电话:户政科:86057568 南门东侧二楼202室
辛安派出所:66581638 黄岛区黄河西路56号
附件1:毕业生户口迁出统计表
附件2:毕业生户口缓迁登记表
安全管理处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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